在廈門連續(xù)暫住滿一年以上的大陸居民赴臺灣本島及金門、馬祖、澎湖旅游,可向廈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申請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
公安部近日開展暫住人員赴臺旅游就近辦證試點,廈門成為大陸地區(qū)唯一試點城市。
17日福建省公安廳召開的新聞發(fā)布會上,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副處長趙風(fēng)介紹,開展暫住廈門的大陸居民赴臺旅游,突破了原有的赴臺旅游者必須在原戶口所在地才能辦理出入境證件的限制,方便了暫住廈門的外地人員赴臺旅游;突破了目前大陸地區(qū)只有13個省市居民可以赴臺旅游的限制,可吸引更多外省人員赴臺旅游。
趙風(fēng)說,廈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將從12月20日起開始受理暫住人員赴臺旅游辦證工作,對受理的《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申請,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nèi)完成;對再次申請簽注的,在5個工作日內(nèi)完成。
2004年起,福建出入境管理部門率先啟動本省居民赴金門、馬祖、澎湖旅游辦證工作;今年7月,又啟動了本省居民赴臺灣本島旅游辦證工作;截至今年11月,共為8萬多名福建居民赴臺旅游辦理了出入境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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