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上午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舉行預備會議,選舉產(chǎn)生了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主席團成員171人。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公司(China Eastern Air Holding Co.,簡稱“東航集團”)總經(jīng)理劉紹勇當選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主席團成員,這是民航業(yè)人大代表的唯一當選者。劉紹勇也是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主席團成員。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是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領導機構,在全國人大會議期間主持會議,主要職責包括:(1)提名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的國家機關領導人的人選,經(jīng)各代表團醞釀協(xié)商后,再根據(jù)多數(shù)代表的意見確定正式候選人。(2)決定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的屬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nèi)的議案,交各代表團審議,或者并交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審議、提出報告,再由主席團審議決定提請大會全體會議表決,決定一個代表團或者30名以上代表聯(lián)名提出的屬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nèi)的議案是否列入大會議程或者先交有關專門委員會審議,提出是否列入大會議程的意見,再決定是否列入大會議程。(3)組織各代表團審議列入大會議程的議案。(4)決定對各代表團和代表在會議期間提出的罷免案、質詢案的審議程序。(5)決定會議進行選舉和表決議案所采用的方式。(6)由各代表團團長參加的主席團會議,決定代表大會是否有必要秘密舉行。(7)在大會期間決定人大代表是否受逮捕和刑事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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